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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7-12-15        【 字体:  
  

政协提案89号

  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的提案

  提案人:徐兆辉

  

  答复情况:

  您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的提案》(第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广场、公共绿地问题,我们将协调松原市规划管理局在规划审批时严格把关,同时,我们呼吁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时为美化小区而增加绿化面积和硬化面积。

  根据松原市委、市政府创建“五城”的要求,松原市物业管理中心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扩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透明度和满意度,今年,我们将实施物业管理标准年活动。

  第一、为加大宣传力度,成立宣传科,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建立政策答疑等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将5月定为物业管理宣传月,以《松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广场、小区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松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让物业管理意识走进千家万户,使法律、政策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物业管理意识,为全面加强小区和楼房的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公开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对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业主管理规约等进行公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透明度,使广大业主拥有更多的知情权,明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力和义务,从而更好的维护业主及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物业服务质量不好的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其公司资质。

  第四、积极开展“样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标”活动,通过样板小区树形象,打品牌,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城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开展。

  

  (责任编辑:议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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