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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公告

来源:         时间:2017-10-09        【 字体: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7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66号),现将2017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460亿元,其中,第九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90%,最大发行额230亿元;第十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2%,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

  三、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10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四、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2017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五、松原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共5家银行的机构网点及网上银行均有销售。

  六、松原地区国债咨询投诉电话:

  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0438-2172078

  人民银行前郭县支行:0438-2122882

  人民银行扶余市支行:0438-5865795

  人民银行乾安县支行:0438-8220635

  人民银行长岭县支行:15943851377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sywz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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