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松原市本级2017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来源:         时间:2017-12-08        【 字体:  

  各用人单位:

  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残工委〔2015〕2号)、中组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16〕726及松原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松残联发【2015】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市本级2017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在接到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申请的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答复。

  联系电话:0438-5070901

  

  

  松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2月8日

松原市本级2017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松原市残疾人联合会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上年职工总数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280 4.48 1 3.48
2 松原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74 1.184 1 0.184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行 205 3.28 2 1.28
4 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松原伯都讷大街分店 120 1.92 3 0
5 松原市教育学院 77 1.232 2 0
6 吉林盐业集团松原有限公司 109 1.744 2 0
7 吉林省通顺科技有限公司 292 4.672 10 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93 1.488 1 0.488
9 松原市公路管理处 46 0.736 1 0
10 松原市江心岛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89 3.024 86 0
11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中心支公司 39 0.624 1 0
1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中心支公司 41 0.656 1 0
13 松原市公路客运站 143 2.288 5 0
14 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22 1.952 1 0.952
15 吉林石油集团兴业石油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362 5.792 3 2.792
16 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肯德基松原分公司 56 0.896 1 0
17 松原市石油开发有限公司 234 3.744 2 1.744
18 松原飞宇世纪商城有限公司 158 2.528 2 0.528
19 松原市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有限公司 193 3.088 1 2.088
20 松原天曦港石油开发有限公司 83 1.328 2 0
21 松原市晟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37 0.592 1 0
22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 31 0.496 1 0
23 松原市自来水公司 540 8.64 9 0
      3170 56.384 141 13.536

  (责任编辑:sywz04)
【E-mail推荐 【纠错】